红安:统筹推进防疫春耕 精准施策“进农村”

2020-05-01 19:17   .

红安网消息   红安县抓住春季关键时期,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制订出台《春季农业生产奖补方案》和《关于进一步推进红苕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农业市场主体复工复产为抓手,着力推进村级股份制经济合作社实质性运行,加快耕地抛荒整治,全力奏响春耕生产、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大合唱”。

抗疫生产“两手抓”  

红安县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对全县农业产业扶贫市场主体、能人回乡企业、农业招商引资企业进行全面梳理,按照“五有”(有完善的疫情防控复工方案、有“三分一集中”应对措施、有“一企一册”管理台账、有人员健康证明、有镇村监督员和农技指导员)工作标准,有序组织全县1084家农业市场主体复工,复工人数11920人,其中,产业扶贫市场主体496家、复工人数3960人。蔬菜、肉、蛋、禽生产市场主体有序复产,产能稳步提升,截至目前,蔬菜在田面积6.1万亩,预计总产量12.6万吨,日采收量570吨。规模化猪场484个、存栏23.4万头,禽类企业68个、存笼100.6万只,鸡蛋库存31吨,日销量17吨。全县重要农产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

弃耕抛荒大整治  

自3月份以来,红安县“进农村”工作专班依托驻村工作队、包保干部进村入户,帮助农业市场主体解决切实问题,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针对“进农村”上门服务现场交办的42个问题,实行项目化管理,清单化督导,专班化推进。制定详细的方案,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间,切实解决市场主体复工容易复产难的问题。针对农村土地弃耕抛荒存在的问题,以建立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为抓手,通过强化行政推动,政策引导,丰富经营模式,让土地弃耕抛荒成为个例,让土地有效管理成为普遍。重点推广两个模式:一是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大部分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的,根据该农业经营主体的需求,将该村剩余耕地全部流转,用于发展农业生产;二是农村土地经营权没有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的,村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根据村产业发展规划,实行“一村一策”,将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入股的形式流转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中开发用于农业生产。

目前,全县已注册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399个,流转土地面积29.3万亩。弃耕抛荒大整治掀起大型农机购买热,目前已购买各类大型农机57台套,比去年同期增加362%,农机作业面积26.6万亩,已整治抛荒耕地面积11.2万亩。农业综合执法启动农资打假“春雷”行动,组织执法人员130人,出动车辆32台,开展对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鱼种、农业机械等春耕生产急需农资的经营门店和生产场所131家进行监督检查,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1份,立案查处案件2起,“放心农资”为全县农业生产提供坚实的保障。通过破解农村弃耕抛荒难题,加快土地流转,探索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走出一条乡村振兴、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路子。

扶贫春耕同推进

红安县大力实施《红安县产业精准扶贫规划》(2019—2020年)和《红安县春季农业生产奖补方案》,整合资金1.2亿元用于产业扶贫奖补。前期已统筹奖补资金1300万元,主要用于对全县15万农户免费提供速生菜种(每户0.1亩);对春耕期间种植水稻、花生、红苕、蔬菜的市场主体降低奖补门槛,由原来集中流转300亩以上奖补流转费降到50亩以上,按每亩50元补助土地流转费,对其中抛荒地的整治再按每亩80元补助机耕费。设立红苕产业发展基金2000万元,从红苕种苗繁育、规模化、标准化生产、保鲜储藏、产品加工、品牌创建到营销平台建设,全产业链实行奖补,全力推进以“红安苕”为主的特色产业扶贫,打造5个红苕特色专业村,推动红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各相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努力做好春季生产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工作;抓住种植大户、农业市场主体、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作为春季农业生产的三个重点对象;把保障粮食安全的水稻、保障“菜篮子工程”的蔬菜、实施“一县一品”战略的红苕作为发展的重点产业;推进农业市场主体发展生产的区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实体运行的区域、公路主干线沿线两边的大田大畈三大重点区域,全面掀起春耕热潮,为全年农业生产奠定基础。

截至目前,水稻育秧1200亩,与去年同期增长3.4%;红苕育苗540亩,育苗面积翻番;春播蔬菜4.9万亩,同比增长2.7%;油菜、小麦田间管理面积29.4万亩,同比增长3.7%。畜禽春防620万头(份),生猪增栏补养2.1万头,渔业春投春放面积8.9万亩,新增稻虾养殖面积0.32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