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自3月27日,红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业务经办窗口恢复现场业务办理以来,坚持做强服务,做优环境,认真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和各项便民便企服务措施,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最优环境和最好服务。
4月10日上午,在红安县人社局工作人员的电话邀约下,姚老师作文教育培训有限公司负责人姚丽娟,来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业务经办窗口,办理了企业部分社保费退费业务,成为红安县首家享受社保退费政策的企业。
姚丽娟说:“刚刚我在这里成功办理了社保退费的业务,开始我根本不晓得有这样的政策,于是我把单位参保部分先提前交了,后来是红安县人社局工作人员主动打电话邀约,叫我过来办理社保退费业务,在疫情期间能够享受到这样的社保退费政策,我感受到国家政策对于我们中小型企业的帮扶和关怀。”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县人社局不断优化审批服务,切实为市场主体降本减负,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县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主任王峰说:“免征对象是全县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缴费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免征期为2020年2月至6月,对于符合免征的对象实行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应缴部分全免政策,个人部分照常征收。对于免征期内已缴纳的单位部分我们通知参保企业来办理退抵手续。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由参保单位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截至目前,县人社局已为123户参保企业办理免征养老保险费568.5万元,135户参保企业办理免征失业保险费29.2万元,136户参保企业办理免征工伤保险费25万元,5户参保企业办理了退抵手续,退抵金额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