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落实外来人员主动申报制度的通告(第26号)

2020-04-03 16:43   红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工作要求,现就严格落实外来人员主动申报制度通告如下:

一、外来人员必须主动申报。所有计划来红安的人员(包括返乡人员),要主动提前联系家庭成员或单位,告知航班、车次、活动轨迹、抵达红安时间、到达村(社区)、企业及其他单位时间等相关信息。相关家庭成员和单位要确认核对相关信息,并第一时间报备至所在村(社区)、企业及其他单位。

二、到达地(单位)必须及时报告。乡镇(场、处)、村(社区)、企业及其他单位要如实登记外来人员信息,建立外来人员信息登记台账,核实后第一时间逐级报告至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

三、必须服从属地防疫管理。所有外来人员必须主动配合到达地乡镇(场、处)、村(社区)、企业及其他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做好信息登记、健康监测等工作,服从属地疫情防控管理。

四、导致不良后果必须追究责任。对拒不申报并如实提供本人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等信息的外来人员,发生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乡镇(场、处)、村(社区)、企业及其他单位未及时掌握本辖区外来人员情况,管控措施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红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