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1号令

2020-01-23 23:42   红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

红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1号令

各乡镇(场、处)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按照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1号令》要求,现就我县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下达如下命令:

一、全面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响应

各乡镇(场、处)要立即成立疫情防控指挥部,明确责任分工,建立信息报送、沟通协调、情况会商等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全面实行应急备勤。

二、落实医疗救治措施

1月23日前,确定县人民医院为定点医院,杏花乡卫生院为集中定点收治场所,红安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营地(觅儿)为集中医学观察场所,配足诊疗力量、救治药械和设备设施,全面按照防控规范要求开展救治观察等工作。

三、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

火车站、长途汽车站、高速公路等地按要求设置体温检测点、排查点,1月23日前全部到位,全面启动旅客体温检测工作,对出现发热的病人登记、发放口罩、进行健康教育并送往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四、落实农村等基层地区防控措施

自即日起,各级村委会、居委会每日走访了解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和返乡人员的健康状况,发现发热、咳嗽的人员迅速登记上报,并提醒其尽快到医疗机构就诊。

五、严格控制公众聚集性活动

春节期间,各乡镇(场、处)、各部门一律不得举办大型活动,对群众自发组织的群体性宴席、集会等活动引导取消。

六、落实重点部位管控措施

春节前夕,各乡镇(场、处)、各部门对辖区内农(集)贸市场、商业及文化娱乐场所等开展一次全方位排查,发现隐患问题立即整改到位。

七、落实后勤保障措施

指挥部办公室迅速对药品、医疗器械、检测试剂的生产、储备和供应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制定保障计划并抓好落实。对乘机制售伪劣产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骗牟利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依法从快从严查处。

八、落实值班值守制度

1月23日前,向社会公开定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挥部办公室(13971740060)、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咨询、投诉、求助电话,所有电话24小时值守,并及时处理相关信息。

九、及时报送信息

各乡镇(场、处)、各部门、红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春节值班安排、定点医院和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安排、体温检测设置、对外公布电话等情况,于1月23日17:00前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并与每日17:00前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送最新情况,特殊情况随时报送。联系人:蔡霖,联系方式:18062828866;郑海松,联系方式:13972759198,联系邮箱:734953489@qq.com

红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