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12月10日,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对三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举行公开听证会,依法对3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拟不起诉决定。
红安县三家矿产开采企业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时仅取得采矿许可证,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抱着侥幸心理冒险作业,超范围开采,其行为触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检察机关将此三个案件合并进行公开听证。
红安县人民检察院邀请涉案地乡镇人大主席、村党支部书记和部分群众代表担任听证员,邀请两名人民监督员到场监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派员参加听证。
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进行充分评议,形成听证评议意见,要求补齐证件、复绿到位。
“此次举行公开听证会是现场释法说理,教育犯罪嫌疑人加深认识的过程,也是检察机关开门办检,主动接受监督的过程,无论是办理案件,还是公开听证都做到程序合法规范,体现对每个案件高度负责。”人民监督员刘兴华说。
参会群众代表一致赞成检察机关拟不起诉决定,表示作为同村村民将对涉案企业经营和生态修复进行监督。
3名犯罪嫌疑人深感愧疚,表示今后一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将破坏的农用地补植复绿到位,为社会作出贡献。
该院党组成员、副察长吴志刚表示,3名涉罪企业家刑事责任虽免,行政责任仍需承担,要汲取教训,合法经营。检察机关将继续跟进监督,对拟不起诉案件进行“回头看”,希望各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和沟通,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