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人民监督员走进看守所监督监管场所规范执法

2019-12-04 15:51   县人民检察院   叶竹君

红安网消息   为进一步维护监管场所秩序,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促进监管场所依法严格规范执法,12月3日,红安县人民检察院邀请2名人民监督员到红安县看守所,对监管场所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活动和监管活动进行监督。

人民监督员仔细查看了驻所检察室的办公场所、监控录像、工作台账。红安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张均明从对看守所监管执法活动实行检察监督、确保监所安全、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等方面介绍驻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情况。

人民监督员深入监区实地查看监管功能室、检察官谈话室、检务公开栏和检察信箱,全方面检查看守所安全设施。看守所负责人孙涛对看守所监管活动、律师值班制度、安全防范措施作解说。

近年来,红安县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被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红安县看守所39年安全无事故,连续十年被评定为全国一级看守所。

第六检察部负责人林国栋说,此次邀请人民监督员一起走进看守所,实地查看监督刑事执行工作和监管活动,使社会监督深入“大墙之内”,促使监管场所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更加透明、阳光。希望检察机关和看守所共同发力,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规范,恳请人民监督员提出指导意见。

会上,三方还围绕在押人员安全管理、教育改造和权利保障展开讨论。

“检察机关在维护看守所秩序、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促进监管场所规范化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依法依规、创新举措,有效保障了监管场所在押人员和队伍建设‘双安全’。”人民监督员刘胜娥说。

“检察机关和看守所的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精细管理,不仅是你们双双取得荣誉,也提升了司法机关的公信力,尤其是两年在押人员及近亲属‘零投诉’,体现出检察机关和监管场所的执法规范化赢得人心,作为社会人员对你们的工作更加信任、感激。”人民监督员刘兴华充分肯定了驻所检察工作及看守所的监管工作做法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