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必要性?听听人民监督员怎么说……

2019-10-15 17:16   湖北省红安县人民检察院   江玉卉

红安网消息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的要求,切实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10月12日,湖北省红安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和第六检察部联合开展了一起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的公开审查,并邀请了两名人民监督员参与此次公开审查,这是红安县人民检察院首例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公开审查。

在人民监督员评议厅,第三检察部负责人张均明向人民监督员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及办理情况,并提出办理意见。各方就案件事实、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到案经过以及社会危害性发表意见,并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相关政策,针对涉案人员的羁押必要性展开讨论。人民监督员刘海表示:这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的矛盾焦点在于欠薪,犯罪嫌疑人陈某目前已通过家属交纳了全部拖欠工资,社会矛盾得以化解,加上本人认罪态度较好,无社会危害性,无继续羁押必要,检察机关办理此案不仅维护了农民工的切身利益,也保障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让我从方方面面感受到公平正义。

最后,检察机关采纳了人民监督员对此案发表的意见,决定会后向办案机关提出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

减少不必要羁押,是促进矛盾纠纷化解的有效途径。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羁押必要性案件的公开审查会,让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审查的全过程,使案件在阳光下运行,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下一步,该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建立人民监督员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常态化机制,进一步完善新时代下人民监督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