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9月26日,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肖志飞列席红安县人民法院审委会。 会议从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性特征四个特征分析讨论了徐文虎等10人涉黑案。 肖志飞表示,法院、检察院是法律职业共同体,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把检察机关的声音传递给法院审委会,有利于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实现法律的公平和正义这一共同价值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