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再下一城 ——红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本地首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公开开庭

2019-09-18 09:36   红安县人民检察院   叶竹君 郑灵琳

红安网消息  9月17日,由红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徐文虎等11人涉黑案在红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是红安县查办的首起本地涉黑犯罪案件,红安县人民检察院指派5名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经审查认定,徐文虎等人在组织意志之内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共23起,组织成员个人实施的组织意志以外的犯罪5起,非组织成员实施犯罪1起。红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非法采矿罪、开设赌场罪等罪名对徐文虎等10名涉黑组织成员提起公诉,以窝藏罪对非组织成员汪某提起公诉。

庭审中,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罪名及事实,依法讯问了各被告人,针对起诉书指控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逐项举证、示证,法庭各项庭审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

据悉,为保障此案起诉与庭审的顺利进行,红安县人民检察院积极、主动与县委政法委、法院、公安局联系沟通,针对该案按照法律规定,扎实做好重大案件联席会商工作。在侦查阶段,就证据标准、证据补充、法律适用等方面引导侦查,向侦查机关提出补充侦查意见30余条;参加公检法联席会会议4次,参加庭前会议4次,与参会人员会商解决该案存在的疑难复杂和争议问题;对“打伞”和“缴财”进行沟通协调,向监察委移送“保护伞”和职务犯罪案件线索5条,向相关部门发出堵漏建制《检察建议》2份,确保诉讼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