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近日,红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的犯罪嫌疑人陈某。
据了解,今年43岁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是湖北京山县人,红安县某矿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某在经营该公司期间,拖欠雇佣员工韩某等10人工资共计9万余元。工人经多次讨要无果,向红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2019年1月11日,红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红安县某矿业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成支付拖欠工资未果。2019年2月22日红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移送公安局立案侦查,红安县公安局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其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解决欠薪问题,陈某以种种借口拒不到场配合调查核实。红安县公安局将陈某抓捕后,将其移送该院审查逮捕,红安县人民检察院于8月26日决定对陈某依法逮捕。在审查逮捕期间,办案检察官多次提审犯罪嫌疑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陈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最终支付了所欠部分工资。
一直以来,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