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7月19日,红安县上新集镇某村村民韩某某来到红安县人民法院,将一面绣有“捍卫法律尊严,维护百姓利益”字样的锦旗送到执行局,感谢执行干警锲而不舍为其执行到位赔偿款,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2011年,韩某某时年17岁的女儿与徐某某在网聊时发生口角,两人碰面后发生扭打,造成陈某某受伤。经鉴定,其伤情构成十级伤残。因徐某某亦为未成年人,陈某某将徐某某及其父母诉至红安法院。该院依法判决徐某某父母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2912.4元。
被告方除判决之初履行2000元赔偿款外,便杳无音讯,而申请人一直未能提供被告的确切地址,案件就此陷入僵局。财产查控系统上线运行后,红安法院执行干警屡次查询被执行人财产,均一无所获。
2019年6月19日,执行干警再次查询被执行人财产时,终于发现其在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有小额存款,当即对账户予以冻结。规避执行已近7年之久的被执行人至此方才现身,主动来到红安法院执行局,请求法院主持和解,达成了全额履行余款,放弃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和解协议。两被告当庭履行了赔偿款,至此,这起几近无法执行的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