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5月16日,由红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涉恶案件在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红安县人民检察院特邀请人民监督员和部分群众代表观摩庭审活动。
据悉,被告人彭某刑满释放后不久,又伙同韩某、鄢某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犯罪行为,在该县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庭审中,检察官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层层讯问,举证质证,取得良好的庭审效果。被告人韩某当庭宣读悔过书,承诺吸取教训,以后会遵纪守法,谋取正当职业,回报家庭与社会,希望从轻处理。
人民监督员刘胜娥说,红安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观摩庭审,见证规范化庭审的全过程,体现了司法的公开、公平、公正,同时体现了人民监督工作向纵深延伸,提高人民监督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监督能力,取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群众代表表示,在庄严的法庭内旁听庭审,深受教育。观摩庭审的过程,也是接受法制教育的过程,要积极宣传,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履行公民职责和义务。
待案件宣判后,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将及时向人民监督员通报案件宣判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