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机构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又有七家单位挂牌成立

2019-03-15 20:55   张沛灏 严松 彭勍 祝杰

红安网消息  3月15日,红安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安县农业农村局等7家单位分别挂牌成立,全县机构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红安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挂牌

      3月15日,县委常委、副县长郑庆为红安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揭牌。希望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认真钻研业务知识,提高服务技能,为红安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红安县机构改革方案》,将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职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及政务信息化管理职责,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的电子政务建设有关职责整合,组建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对外加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牌子。


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

      3月15日,县委常委、副县长郑庆为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揭牌。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以实际行动拥护改革、支持改革、推动改革,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实际工作中,谱写公共资源交易事业的新篇章。

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红安县机构改革方案》,设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外加挂县政府采购中心牌子。


红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加挂红安县粮食局牌子

       3月15日,重新组建的红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加挂红安县粮食局牌子,县委常委、副县长郑庆揭牌。

郑庆指出,重新组建的红安县发展和改革局,赋予了新的职能,注入了新的力量,开启了我县发展改革事业的新征程,希望县发改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支持改革,谋划改革,突出发展第一要务,坚定不移统筹好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指导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当好县委县政府深化改革的参谋和推进改革的排头兵。

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红安县机构改革方案》,将县发展和改革局的职责,县物价局的职责,县粮食局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县发展和改革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对外加挂县粮食局牌子。


红安县财政局加挂红安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牌子

      3月15日,红安县财政局加挂红安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牌子,县委常委、副县长郑庆揭牌。

郑庆希望,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高质量发展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发展目标,强化管理,履行国资出资人职能,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红安在高质量发展中力争上游作出贡献。

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红安县机构改革方案》,优化县财政局职责。县财政局对外加挂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牌子,不再保留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牌子。


红安县农业农村局挂牌

      3月15日,副县长鲍晨辉为红安县农业农村局揭牌。希望县农业农村局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奋力开创红安三农事业发展新局面。

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红安县机构改革方案》,将县委县政府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县农业局的职责,以及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农业投资项目、县财政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县国土资源局的农田整治项目、县水利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县农业农村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红安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挂牌

      3月15日,副县长戴冠华为红安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揭牌。要求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全体党员干部提高站位,凝聚共识,担当作为,为推动红安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新贡献。

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红安县机构改革方案》,将县科学技术局(县知识产权局)的职责,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的职责,县商务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对外加挂县商务局牌子。


红安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挂牌

      3月15日,副县长戴冠华为红安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揭牌。要求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注重人才培养,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围绕民生与发展两大主题,服务红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红安县机构改革方案》,将县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更名为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