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抓好消费维权工作,红安县消费者委员会有这些举措!

2019-03-12 20:22   曾宪锋

红安网消息   3月12日,红安县消费者委员会召开了2019年消委工作暨“3·15”活动筹备会。会议总结安排了县消委工作,对2019年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进行了部署,公布2018年度红安县消费维权10大典型案例。

为了把今年“3.15”活动办出特色,县消委决定召开这次成员单位、公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参加的筹备会。成立了红安县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组委会,制订了“3.15”活动方案,对各单位参加“3·15”活动现场进行统一安排,决定3月15日将在民主街中百仓储红安店门前举办由20个单位参加的“3·15”大型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在活动现场设立投诉咨询、法律援助、法律法规宣传、假冒伪劣商品曝光处等服务台,现场受理消费投诉,发放消费知识手册,宣传消费维权知识,为消费者提供各类消费维权服务。

2019年,县消委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成员单位大力支持下,创新思维,乘势而为,多极发力,切实为消费者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努力为红安的消费维权作出新的成效。

2019年如何抓好红安消费维权工作?

以“3.15”宣传活动为载体,构建维权共治大格局

红安县消费者委员会紧扣2019“信用让消费更放心”年主题,以这次筹备会为契机,谋划好今年“3.15”宣传纪念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形式,营造宣传氛围,组织18余家县行政执法单位和公用企业参加的“3.15”宣传活动,促使该活动凝聚社会力量,整合维权资源,构建起政府领导、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维权共治消费维权新格局。

以“一会两站”维权体系为抓手,构建基层维权大网络

红安县消费者委员会一方面加强情况通报和维权的互动工作,依托12315投诉举报中心,指定联络员与辖区市场监管所、基层消委分会建立日常工作联系,不定期地开展巡访和回访,及时了解和指导“一会两站”的建设和日常工作;另一方面加强教育培训,定期开展“一会两站”培训工作,组织消费维权联络员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熟知处理消费纠纷的流程和识别假冒伪劣的常识等,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处理消费纠纷的能力。今年要有计划、有步骤建设巩固“一会两站”工作,确保“一会两站” 覆盖面达到85%以上,省、市、县三级示范站创建率达到100%。

以多种培训活动为形式形成消费维权教育机制新常态

1、依托设立的消费教育基地和农村“两站”,积极开展消费教育讲座。针对老年消费者关注的保健品消费和农村消费者关注的消费品,定期召集广大老年消费群体和农村消费者组织开展相关专题讲座,谨防消费欺诈和假冒伪劣商品。

2、开办消费维权业务培训班。红安县消费者委员会将组织开展消费维权业务培训班,结合具体案例对新《消法》进行解读,提高维权人员工作效能。

以调解消费纠纷为重点,擦亮“3.15”品牌

红安县消费者委员会将以打造“平面”维权转为全方位的“立体”维权为目标,开展消费维权、消费教育,优化消费维权网络,积极发挥“两站”的作用,并协助推动12315应急指挥系统功能拓展应用,进一步完善相对集中接收、接诉快速响应、分工协作处理、数据统一归集等诉求处理机制,推动消费维权工作更加便捷化、高效化。

以夯实消费维权保障为突破,努力扩大消费维权参与度

红安县消费者委员会将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确保各项工作做好做实。与此同时,要加大对消委工作的调研, 深入一线了解情况 ,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联合司法资源

红安县消费者委员会将积极协调县法院设立消费维权法庭,将消费争议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衔接,让消费者就调解不成的案件,直接到消费维权法庭提起诉讼,还可以就达成的调解协议提请司法确认,确保协议有效执行。并开展律师和志愿者队伍建设,为消费者多层次,个性化的维权需求提供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