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人民检察院专题部署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项工作

2019-03-01 11:35   胡卫红 叶竹君

红安网消息 2月27日,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召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项工作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全省检察机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和《湖北省检察机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 党组书记、检察长肖志飞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院有关安排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有效防范化解政治、经济、社会、生态等领域风险以及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自身风险,服务和保障红安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会议要求,领导班子要负起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迅速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牵头领导和责任部门,将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内设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各责任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迅速研究探讨2019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方案,并于近期调研听取各部门工作思路和计划,确保工作统筹推进、层层落实,形成推进专项工作的内部合力。  

会议强调,积极开展防范重大风险法律监督专项工作,要结合红安县情、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实际,最大力度防范化解风险,维护安全稳定,要做到:坚决维护政治安全。要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参与防范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严打暴恐,打击“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打击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等。坚决维护经济安全。当前经济领域点多面广,特别是金融方面违法违规乱象丛生,要协助党委政府守好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这条底线,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内幕交易、网络传销等违法犯罪,配合纪委监察委加大金融领域反腐败力度,积极参与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严格防范自身风险。要认真研判改革叠加的形势,防止思想冲击演变为意识形态问题;积极、妥善化解涉检信访和矛盾纠纷,严防极端信访情况发生;要加强办案安全,严格落实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和处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