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发放大学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资金

2019-01-30 18:33   .

红安网消息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就像这冬日里的暖阳啊!”腊月二十,在红安县二程镇中学工作的黄楚红领到了5200元学费补偿金后高兴地说。黄楚红2016年大学毕业后毅然选择到红安县边远的二程镇中学工作,服务基层,为提高农村教育努力工作。

从2018年起,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 省人社厅制定了《湖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管理办法》,设立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专项资金,按省与县财政7:3比例共同承担资金,对普通高校2016年及以后年度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艰苦地区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就业实行学费补偿。

据了解,红安县2016年和2017年毕业大学生申请学费补偿共104人次,申请补偿金额102.8万元。截至目前,发放2016年毕业第一年申请对象61人,发放金额38.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