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近日,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监所检察科被县委政法委评选为全县政法系统2016年度——2018年度“十佳政法单位”。
据悉,2018年以来,该院立足检察职能,紧扣中心大局,不断加强诉讼监督工作,公诉科全年共办理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78件年397人,职务犯罪案件3件4人;提起公诉228件290人,不起诉24件25人。所办结的案件均做到了定性准确,无撤回起诉案件、无无罪判决案件、无超期审结案件。监所检察科不断加强对看守所、社区矫正部门监管执法活动和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检察监督,全年共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8件28人,向办案单位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意见均被采纳,采纳率100%。在全县政法系统开展“争创2016-2018年度‘十佳政法单位和十佳政法标兵’活动中,红安县检察院公诉科、监所检察科被通报表扬为“十佳政法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