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刘科长您好!我是程X涛的哥哥程X林,在此我代表全家对您和陪您一起岀庭公诉的那位检察官真诚的说声谢谢,是您们的秉公执法、仗义直言,让正义终于战胜了邪恶,让我们这些在外的游子觉得家乡还是温暖的,红安的天依旧是蓝的......您们就是红安老百姓的护身符!”这是一起寻畔滋事案被害人亲属,向红安县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刘葆枝发送的一条对检察机关“依法办案、严惩犯罪、保护人民”,表达感激之情的短信。
2018年正月初一,正值新春佳节,本应是个喜庆的时刻,从广东回老家红安过年的程某涛,却祸从天降,无缘无故被一群人暴打一顿。当天,他驾车行驶在红安县某乡村路段,因其车牌号、车辆颜色、型号,同另一辆“逼倒一辆行驶的摩托车”的车辆相似,遂被那辆摩托车主的朋友拦下,四人一起殴打被害人,并将被害人推倒在公路护栏外的坎坡下。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程某人体损伤为轻伤二级。
该案移送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公诉科科长刘葆枝在审查案卷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和听取被害人家属意见后,发现被害人所受损伤应系围殴的四名犯罪嫌疑人共同行为所致,而侦查机关仅将之前的三人,以故意伤害罪移送审查起诉,遗漏了后来加入共同犯罪的拦车人的哥哥。检察官于是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要求对遗漏的那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并移送审查起诉。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检察院改变罪名,以寻衅滋事罪对该案四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近日,四名被告人均被红安县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前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判处被检察机关追诉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旁听了庭审现场、收到判决书的被害人家属程某林欣喜万分,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对漏犯的追究和法庭公正的判决让程某一家对司法机关、对家乡重新改观,遂向办案检察官发来短信问候,以示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