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正义之帆 铸红色检魂 ——记“全国检察机关集体一等功”获奖单位红安县检察院

2018-12-03 15:21   胡卫红 秦岭 程瑶

全国唯一以“红”命名褒奖的县——红安县有一支坚守信念、践行忠诚的检察队伍——湖北省红安县人民检察院,以争当“全国先进”为目标,扬正义之帆、铸红色检魂,检察业务考核始终位列黄冈市“第一方阵”,获得“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等全国荣誉,两次获评“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蝉联三届“省级文明单位”,荣膺“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市模范公务员集体并记集体二等功1次。被最高检办公厅、案管办确定为基层联系点,2014年、2016年两次代表湖北检察机关接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获得一致好评。2018年5月,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2018年11月27日,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人力和社会保障部表彰为“全国检察机关集体一等功”!

紧扣中心大局  体现检察担当

自觉服务大局,检察始终先行。他们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指示要求,不断强化大局意识,把检察工作置于党委中心工作中来谋划和推进,维护和优化投资、创业、发展环境。

顾全大局,为县域经济保驾护航。在红安经济开发区成立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办公室。开通“绿色通道”,构建“法律服务”平台,打造精细化、个性化、差异化的“法治大餐”,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办公室成为红安检察院的一个“名牌窗口”,赢得多方点赞。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主办检察官为骨干成立25人的专班,2018年1至8月,共受理涉恶犯罪案件9件26人,批准逮捕6件15人,不捕1件2人,对证据确实充分的6件16人在一周内提起公诉,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积极参加专项整治活动,对10余起在招商引资企业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寻衅滋事的犯罪案件依法侦查,快捕快诉。围绕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中的“肠梗阻”问题,依法查处27人。

服从大局,为绿色发展添砖加瓦。紧盯土地整理、砂石开采等“生态高地”的司法保护,敢于亮出正义之剑;落实专项监督,起诉盗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等刑事犯罪22人。创新“司法+生态修复”办案模式,联合林业、公安等部门,建立补植复绿基地,推广生态修复理念。近年来,共督促涉案人员缴纳“复绿基金”50余万元,修复被毁坏的林地300余亩。

维护大局,为精准扶贫尽心尽力。坚持大员上阵,3名党组成员带队11名驻村工作队员,一对一、全天候精准帮扶。2016年,特大洪灾来临时,该院驻村工作队员迅速深入一线,转移村民、抢救财产,积极援助灾后重建,赢得广泛赞誉。设立“检察助学基金”,连续4年资助贫困大学生40余名,发放助学金15万余元。

突出主责主业  彰显检察力量

做优做强法律监督主业,办案是硬道理。不断加强诉讼监督工作,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共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五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753人,提起公诉1139人。监督立案85件、撤案62件,排除非法证据,纠正冤假错案12件,纠正漏补86人、漏诉84人,提请刑事抗诉11件,启动法律监督调查67次,获全省“优秀侦查监督案件”、“优秀监督检察建议”各1件。精心组织“另案处理”专项监督活动,纠正违规处理案件8件10人,总结提炼《用“三三制”构筑“另案处理”监督体系》工作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获得当地党委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在法律监督中厚植党的执政基础,赢得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信赖。

在监察体制改革之前,红安检察院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办案规模和办案质量连续五年位居黄冈市前列。2013-2017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161人,其中上级交办厅级干部4人,处级干部6人,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

实行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红安检察院通过明确司法办案权限和责任,院领导、业务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办案数全部达到司法责任制规定比例要求;通过强化案件管理、完善业绩考核、严格责任追究,使检察官权责统一,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

红安检察院匠心打造工作亮点品牌,设立“未成年人观护基地”、“青少年成长教育基地”,携手非公企业打造“企业观护基地”,初步形成立体化观护体系,促进涉罪未成年人“无痕”回归社会。2017年6月15日,对于未成年人小磊(化名)而言,是一个重要的日子,他拿到了红安县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他误入歧途的“过去”被彻底封存。这是红安检察院运用立体化观护体系保护涉案未成年人的一个开端。

全国人大代表王金初在调研该院未检工作时高度评价称“未检工作是一份功德无量的事业”。该院驻所检察室作为湖北省唯一代表,被推荐申报为规范化建设“全国十佳”。

筑强过硬队伍  展现检察风采

人才工程是红安县检察院基础性、战略性工程。他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为指导,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

政治建检铸好“魂”。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被确定为全省示范单位,活动材料全省转发,整改方案在《湖北日报》刊登。铸造红色检魂,高标准建成“红色检魂”主题院史陈列馆;传承红色基因,编印《本色》《警钟》教育读本,用红安精神洗涤灵魂,用警示案例增强政治定力。2016年,被湖北省委表彰为“全省基层先进党组织”。

从严治检塑好“形”。夯实“两个责任”,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把学习教育与解决问题、完善制度相结合,修订完善监督管理制度33项。对检察干警的日常行为全方位监督,五年来全院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素能强检固好“本”。实行全员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岗位练兵、竞赛提能等活动,持之以恒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努力打造专家型、专业型、复合型、实战型办案骨干人才结构,五年来共举办各类人员培训班近30期,参加上级院业务培训150余人次,参加网络培训2000余人次,一名干警入选全省业务专家人才库,多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持续开展文化建设,开设“红检讲坛”、业务大课堂,举办“青年读书班”,坚持领导荐书、专家授课、机制激励、成果展示相结合的学习机制,倡导良好学习风气。被确定为“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提名单位。15个集体、66名个人受到省、市级表彰。

千帆竞发,奋勇者当先。在红安这片红色土地上,红安检察人将以此次荣立“全国检察机关集体一等功”为新的起点,秉承新时代的红安精神,扬正义之帆,做忠诚卫士,深情演绎红安精神与时代发展相融合、与检察事业同进步的绚丽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