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起涉食品安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宣判

2018-11-15 18:32   程晓燕, 韩伟林

红安网消息  近日,由红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的2起涉食品安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正式宣判,在对二被告作出有罪判决的同时,还依照《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判令二被告在全国性的报刊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在开设网店的淘宝网上刊登声明,召回已销售的伪劣产品并依法处理,消除危害。

此2起案件二被告向全国各地消费者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保健食品”,损害不特定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侵犯了社会公共利益。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依法履行诉前程序,在检察日报上刊登公告,督促有权提起诉讼的其他机关和社会组织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但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为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红安县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分别于2018年5月、7月向红安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二被告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必须依法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诉请被告人在全国性的报刊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召回已销售的伪劣产品并依法处理,消除危害,诉讼请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