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法院开展“岁末集中攻坚”专项行动

2017-02-09 10:10  

红安网消息 程顺英报道: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指示精神,根据省、市法院关于开展“岁末集中攻坚”专项执行活动的相关要求,2016年12月1日起,红安法院开展为期100天的“岁末集中攻坚”专项执行活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项执行活动,成立了专项执行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党组会议专门听取执行工作汇报,专题研究执行举措,为执行局加强物质装备,调配精兵强将,充实执行队伍,切实加强执行力度。整合执行局现有干警和乡镇法庭以及法警大队等执行力量,充分给予执行局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保障,确保执行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是广泛摸底调查。组织执行干警对所有的执行案件进行筛选,把涉民生案件以及“骨头案”作为执行重点。对被列为本次执行攻坚战对象的被执行人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为专项执行行动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对于长期规避执行的老赖们,全体干警积极开动脑筋、仔细筹划、强化措施,有针对性的制定预案,以应对执行过程中的突发情况。

三是广造舆论声势。利用春节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返乡的有利时机,相继在红安电视台等媒体上滚动播放《关于严厉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通告》;并在县乡两级张贴“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公告,对被执行人的失信行为形成高压态势。邀请县电视台对集中执行活动跟踪拍摄,制作专题节目予以播放,营造良好的执行舆论氛围和法治环境。受邀观摩监督执行行动的县人大法工委副主任罗靖宇说:“通过到现场见证执行过程,切身感受了法院的“执行难”,理解了执行法官的艰辛。是他们守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我要为他们的努力和付出点赞!”

四是强化执行措施。执行干警加班加点,不分昼夜地战斗在执行一线。综合运用教育、查封、罚款、拘留、邀请当地政府、村委会干部参与沟通协调等多种手段,促使被执行人履行执行义务。王明某申请执行王泽某、祝某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调解后,被执行人王泽某、祝某拒不履行法院调解,红安法院依法查询了二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情况,均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2017年1月23日,经过执行法官反复说服教育,被执行人王泽某仍拒不履行给付义务,执行法官决定依法采取拘留措施,对被执行人王泽某拘留十五日,以此维护司法权威,保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王泽某至此才明白不履行法院判决的法律后果及其严重性,急忙与其妻子联系。王泽某妻子当天下午便将案件款交至红安法院,该院也提前解除了对王泽某的拘留措施,案件顺利执结。

此次专项执行行动,完成了对380件案件的网络查询、冻结、扣划,对18名被执行人采取拘留强制措施,将392名老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封土地5宗,房产35套(价值8000千万元),冻结股权2笔1200万元,涉案金额1亿3700多万元,执结案件93件,执行到位标的额4300万元,最大程度的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彰显了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